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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安全局法1989》将本局置于国务大臣领导之下,实际工作中由内政大臣管辖,后者代表本局对议会负责。
安全局法制定了本局的职能,列举了一些本局所应对威胁的性质与范围。本局的功能总结如下:
在民主制度中,国内安全工作必须在政治上保持中立。安全局法以立法方式确立局长的职责,就是为了确保本局的行动不偏袒任何政治党派。本局旨在保护民主,而非影响民主进程。执政政府不得指示本局采取任何出于政治党派原因的行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