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基础

《安全局法1989》将本局置于国务大臣领导之下,实际工作中由内政大臣管辖,后者代表本局对议会负责。

安全局法制定了本局的职能,列举了一些本局所应对威胁的性质与范围。本局的功能总结如下:

  • 保卫国家安全,打击外国情报机关进行的谍报、恐怖主义、破坏等威胁国家安全的活动,打击通过政治、产业、或暴力手段企图颠覆或破坏议会民主的行动。
  • 保护英国经济,使其免受英国以外的人的行动或企图的威胁
  • (自1996年10月起)支持警方和其它执法机构的行动,预防和侦测严重犯罪。

在民主制度中,国内安全工作必须在政治上保持中立。安全局法以立法方式确立局长的职责,就是为了确保本局的行动不偏袒任何政治党派。本局旨在保护民主,而非影响民主进程。执政政府不得指示本局采取任何出于政治党派原因的行动。